法規名稱: 高雄縣漁筏監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9月15日

條文關聯

  漁筏申請檢查、核(換)發、補發漁筏監理執照或變更漁筏監理執照登
  載事項者,應繳納規費,其收費標準依規費法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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