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東縣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補充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88年9月13日

條文關聯

  社區管理維護經費之來源如下:
  一、社區住戶經費自籌。(由社區管理委員會議決繳納)
  二、國民住宅主管機關之補助。
  三、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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