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

條文關聯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單位得將一般研發成果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之人
民、機關(構)或企業交互授權之:
一、符合平等互惠原則。
二、交互授權所取得之技術,有助於提昇我國科學技術水準或增進國家利
    益。
依前項國際交互授權所取得之標的,其運用及管理,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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