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型國際債券之附條件交易以國內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帳簿劃撥方式辦理 給付者,於還本付息基準日完成給付之交易,其應收及應付之價金應含還 本付息金額,當期本息仍歸還本付息基準日營業終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帳 戶帳載者所有。 本管理辦法所稱還本付息基準日係指還本付息日之前一營業日,惟遇該結 構型國際債券之公開說明書、投資說明書或商品說明書等銷售文件另有指 定還本付息基準日,則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