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23
人,瀏覽人次:
95767137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雲林縣托兒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7月25日
條文關聯
第十八條
私人或團體辦理托兒機構,應經由(鎮、市)公所層轉主管機關申請立 案,並於許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但私人或團體辦理托兒 機構,而不對外接受捐助者,得不辦理財團法人登記。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