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塑膠管筏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72年03月01日

條文關聯

  管筏應依規定裝置左列燈號、音號及標誌:
  一、警笛。
  二、標識桿。
  三、燈號及旗號按警備司令部規定配帶。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