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4日

條文關聯

本府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府定之。
本府各局分層負責明細表分甲表及乙表。甲表由各局擬訂,報本府核定;
乙表由各局定之,報本府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