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登記之出生年月日錯誤者,除因戶籍人員過錄錯誤,得由戶政事務 所主動查明更正外,應由當事人、原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以言詞或書面 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查明更正;其錯誤非出自戶籍所在地戶籍 人員者,該戶政事務所應向其原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查明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