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社以加強各社員生產上之聯合,共謀生產技術之增進,與生產收益之
  增加為目的(生產合作社)。
  本社以共同運銷社員產品,改進運銷技術,並增進其收益為目的(運銷
  合作社)。
  本社以置辦□□等物,供社員之需要為目的(供給消費合作社)。
  本社以承攬土木建築工程,增加社員之利益為目的。(勞動合作社)。
  本社以置辦運輸工具,便利貨運旅運為目的(運輸合作社)。
  本社以處理存款,放款,融通社員間資金之需要為目的(信用合作社)
  。
  本社以辦理財產保險,減輕社員損失為目的(保險合作社)。
  本社以自設□□,供社員□□為目的(公用利用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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