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6月29日

條文關聯

  在實施都市計畫以外之地區興建建築物,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非經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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