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跟蹤騷擾案件保護令執行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18日

條文關聯

為執行跟蹤騷擾案件保護令,行政機關應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於其
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執行機關於必要時,得請求相關機關協助。
〔立法理由〕
行政機關執行跟蹤騷擾案件保護令,應相互協助,發揮行政一體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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