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育部僑民教育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僑民教育之計劃及研究推行事項。
  二、關於協助僑民學校課程教材之編審事項。
  三、關於協助僑民學校師資培養之計劃事項。
  四、關於僑生增班設校及經費籌劃事項。
  五、關於協助本部各司辦理僑生就讀分發事項。
  六、關於就讀國內各級學校僑生統計事項。
  七、關於回國升學僑生之輔導與獎助事項。
  八、關於回國訪問僑教團體之接待及海外僑生假期回國參加臨時活動之
      指導事項。
  九、協助本部各主管單位辦理關於僑民中小學備案與僑民專科以上學校
      立案及輔導事項。
  十、關於訪問國內收容僑生之各級學校及海外僑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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