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務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

條文關聯

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設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
理本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事項。
〔立法理由〕
本會辦理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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