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駐外委員工作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78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駐外委員承本會之命,負責辦理左列工作:
  一、關於當地僑務之調查與報告事項;
  二、關於僑務之建議與輔導事項;
  三、關於當地僑民團體之聯繫事項;
  四、關於國民外交之建議推行與輔導事項;
  五、關於復興中華文化之推行與輔導事項;
  六、關於本會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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