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與駐外委員加強聯繫,推進僑務工作起 見,特訂定本辦法。
駐外委員承本會之命,負責辦理左列工作: 一、關於當地僑務之調查與報告事項; 二、關於僑務之建議與輔導事項; 三、關於當地僑民團體之聯繫事項; 四、關於國民外交之建議推行與輔導事項; 五、關於復興中華文化之推行與輔導事項; 六、關於本會交辦事項;
本會為推進僑務工作,另訂工作要點,分期發交駐外委員辦理,並將辦 理情形報告。
同一地區而有駐外委員二人以上時,應相互取得工作上之聯繫。
本辦法經本會核定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