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74年05月04日

條文關聯

  本會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由本局局長、副局長分別兼任,置執
  行秘書一人,負責協調諮詢事宜,研擬討論題綱、整理會議紀錄及協調
  執行會議決定事項,由召集人就本局現職人員中遴定兼任,均為無給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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