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11日

條文關聯

  電影事業設立許可及變更登記收費如下:
  一、電影片製作業設立許可證,每張新臺幣三千元。
  二、電影片發行業設立許可證,每張新臺幣三千元。
  三、電影片工業設立許可證,每張新臺幣三千元。
  四、電影片製作業變更登記許可證,每張新臺幣二千元。
  五、電影片發行業變更登記許可證,每張新臺幣二千元。
  六、電影工業變更登記許可證,每張新臺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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