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教人員借調及兼職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79年07月10日

條文關聯

  各機關擬訂或修訂組織法規時,應依據加強職位功能及健全組織功能規
  定,切實檢討除審議、協調與研究機構或業務上之聯繫確有必要者外,
  不得設置借調或兼任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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