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密閉式貨櫃,指運送動物產品之密閉容器,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一、構造堅固,可重複持續使用。
二、於運送途中,門應完全關閉。
三、於運送途中,可有效防止其內存在之動物傳染病病原體向外散播或被
    外在之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侵入。
四、具容易清潔消毒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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