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00
人,瀏覽人次:
83646284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
條文關聯
第二條
升降機構造特殊者,得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後,免除本標準全部或部分之適用。 敷設於建築物之升降機,其構造於建築法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