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算業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職掌如下:
一、(刪除)。
二、(刪除)。
三、得視結算會員財務、業務狀況,建議董事會調整部位限制之範圍。
四、審閱結算會員之財務、業務相關資料,並得依審閱結果,提出建議
。
五、對下列事項提出建議:
(一)結算會員資格申請案。
(二)結算會員受託為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辦理結算交割業務之申
請案。
(三)依本公司業務規則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規定增繳交割結算基金金
額。
(四)依本公司業務規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動用未違約結算會員交割結
算基金支應金額之分擔比例。
(五)依本公司結算會員資格標準第四、五、六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
規定結算會員辦理交割結算業務後,應按本公司訂定之提撥方式
及金額繳存交割結算基金。
(六)其他與結算業務相關之業務規章。
六、審閱結算保證金運用情形,並得依市場整體風險狀況之評估,建議
董事會調整結算保證金。
七、審閱交割結算基金之繳存、保管及運用:
(一)交割結算基金之收支明細及運用情形。
(二)違約事件中,交割結算基金之支應、追償與撥補情形。
(三)(刪除)。
(四)交割結算基金發還事宜。
(五)交割結算基金所生之利息,扣除其所需費用及稅捐後,半年結算
後發還結算會員。
八、(刪除)。
九、(刪除)。
十、期貨市場發生緊急狀況,嚴重影響期貨交易流動性之虞者,建議結
算價格了結期貨交易契約。
十一、其他有關結算業務之諮詢、聯繫及協調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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