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辦理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

條文關聯

  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以下簡稱本測驗)相關事宜,由本公會會務
  部門依內部作業簽陳理事長核定後辦理,遇有與考生利益有關之重大變
  動事項始提教育訓練委員會審議,並應補提理事會議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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