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考試院檔案申請閱覽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5月05日

條文關聯

  申請閱覽檔案者,應填具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或以書面載明申請
  閱覽文件內容要旨及用途等,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影本。

附件一  考試院檔案閱覽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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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或機關        性別:    │地址:              │
│      │團體名稱):        國籍:    │電話:              │
│      │出生年月日:                  ├──────────┤
│申請人│身分證字號:                  │申請閱覽訴願卷宗者與│
│      │事務所或營業                  │本案之關係:        │
│      │所名稱:                      │□訴願人  □參加人  │
│      │立案證號:                    │□訴願代理人        │
│      │                              │□利害關係人        │
├───┼───────────────┼──────────┤
│代理人│姓名:              性別:    │通訊處所:          │
│或機關│出生年月日:                  │電話:              │
│團體代│身分證字號:                  │與申請人之關係:    │
│表    │                              │                    │
├───┼───────────────┼──────────┤
│助  理│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
│人  員│                              │                    │
├───┴───────────────┴──────────┤
│申請內容要旨:                                              │
├──────────────────────────────┤
│文件用途:                                                  │
├──────────────────────────────┤
│                                      申請人  (簽名或蓋章)│
│                                                年  月  日  │
│                                                            │
│               (虛線以下請勿填寫)                         │
├------------------------------------------------------------┤
│處理意見:                                                  │
│□擬同意閱覽。                                              │
│□依      第    條第    項規定,擬不同意閱覽。              │
├──────────────────────────────┤
│批                                                          │
│                                                            │
│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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