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教員工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1月27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之適用範圍,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外,無論按
  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之全體員工。但駐外單位中依駐在國法令僱
  用之人員,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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