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議事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2月25日

條文關聯

市政會議為本府市政最高決策會議,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局長、處長、主任委員等一級機關首長及市長指定人員組成。
市政會議得邀請或指定有關人員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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