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基隆嶼風景區垂釣專案申請及審查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

條文關聯

申請於基隆嶼垂釣之對象以向政府登記有案且與釣魚活動有關之社團或協
(學)會,並以辦理全國性或公開性之活動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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