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高氯離子建築物,係指建築物之混凝土,經本府認可之專業
  鑑定機構、學校或團體辦理鑑定,其氯離子含量超過設計環境條件下之
  國家標準值,認定必須補強、防蝕處理或拆除重建者。
  前項專業鑑定機構、學校或團體之認可,本府得訂定認可基準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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