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畸零地使用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5月10日

條文關聯

  畸零地及其相鄰土地之使用管理,依本規則之規定。
  前項所稱畸零地係指本法第三條規定地區內面積狹小或地界曲折之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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