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4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目所定之特別收入基金,編製
  附屬單位預算,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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