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電腦教室收費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03日

條文關聯

  本府電腦教室除提供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使用外,凡自然人、公司團體、單位(以下統稱借用單位)所舉辦之電
  腦研習,得申請借用本府電腦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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