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五甲國民住宅社區停車場使用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規則之主管機關為本府都市發展局。
  主管機關得將本規則所定停車管理、清潔維護及收退費之權限委託民間
  團體或個人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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