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低收入市民小本創業貸款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25日

條文關聯

  低收入市民小本創業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業務,由本府社會局辦理
  ;有關貸放及催收手續,得委託高雄市銀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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