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私有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私有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指經澎湖縣政府(以下簡
  稱本府)分別依據本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五十四條規定登錄之私
  有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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