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4年12月15日

條文關聯

  公路經營業向通行汽車收取費用,應依通行車輛種類分別計算其受益額
  ,擬訂各種車輛之收費標準,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車輛種類不同而
  其受益程度相同者,得按同一標準收費。但每次收費額,不得大於受益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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