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8月31日

條文關聯

  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之容許使用項目、細目、認定基準及使用地
  類別如附表二。
  前項使用項目、細目依不同功能分區分為免辦理認定基準審查及需辦理
  認定基準審查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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