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場各場地開放時間如左:
一、田徑場開放時間:
(一)每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每日上午五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
分,下午二時至六時三十分。
(二)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每日上午六時至十一時三十
分,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
二、體育場使(借)用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
,夜間為下午六時至十時止,必要時經體育場之同意得變更之。
(一)每年自四月一日至十月卅一日,十一月至次年三月開放晨游。
(二)每日分三場開放,第一場自上午七時至十一時止、第二場自下
午一時至下午五時止、第三場自下午七時至下午十時止,每場
均應清場,清場前卅分鐘停止售票。
(三)夜間開放得視氣候調整之。
(四)晨泳時間夏令每日自上午五時三十分至上午七時三十分止,冬
令每日上午六時至八時止。
(五)公辦訓練時間:自上午七時三十分由體育場安排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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