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21日

條文關聯

  里辦公處辦理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所需經費,由區公所定額撥交
  里辦公處支應,每年度以一次為限。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