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301
人,瀏覽人次:
96330600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動員時期民防團隊編訓服勤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08月31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一條
民防團隊訓練,由市縣警察局依年度訓練計畫督導各民防團隊分別實施 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