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對被保釋人有監視管束之責,被保釋人如未依前條第二款報到, 或報到後潛逃者,保證人應即報告有關治安機關,被保釋人如仍有不軌 行動或叛亂意圖,保證人知情不報者,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九條 規定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