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法所稱自用自來水設備,係指專供自用之自來水設備,其出水量每日在
三十立方公尺以上者。
前項之出水量,指自用自來水設備之出水能力而言。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