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

條文關聯

(刪除)
〔立法理由〕
一、本條刪除,並保留條次。
二、查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有關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
    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應停止領受月退職酬勞金之規定,業奉
    總統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九日令修正公布予以刪除,是本條已無規範必
    要,爰予刪除。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