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學生成績評量結果與紀錄,應本保密與維護學生權益原則,未經學校、
  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及學生本人同意,不得提供他人作為非教育目的之用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