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服役軍人戰死或因公殞命者,應享之勳賞、撫卹、保險各項法定權 益,由兵役處綜合彙編製表,詳列其項目及辦理機關與程序,於送達死 亡通報之同時附送其遺屬,並與團管區切取聯繫指導並協助其分向主管 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