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3日

條文關聯

海運快遞業者應遵守海關規定,並與海關密切合作,以防止毒品、槍械、
戰略性高科技物品、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保育類野生動植物及其產製品
之走私及商業詐欺等行為,並維持專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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