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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共電視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受董事會指揮監督,執行基金會之業務,在執行職務範圍內,對外 代表基金會;副總經理襄助總經理處理業務,於總經理因故不能視事時, 代理其職務。 經理及其他一級主管,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同意後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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