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26
人,瀏覽人次:
96777436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劃設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三條
已取得保護區進入許可者,有下列情事之一,主管機關得撤銷許可: 一、申請書有虛偽不實登載或提供不實文件。 二、以詐欺、脅迫或其他不正當之方法取得許可。 三、違反本法、其他法令規定或許可內容。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