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

條文關聯

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輸出之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出前經檢疫不符合輸入國
之規定者,由植物檢疫機關通知申請人限期領回;屆期不領回者,由植物
檢疫機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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