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條文關聯

保險業董事長及總經理之職責應明確劃分。
董事長及總經理不宜由同一人擔任。董事長及總經理如由同一人或互為配
偶或一等親屬擔任者,則宜增加獨立董事席次。有設置功能性委員會必要
者,應明確賦予其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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