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選舉、罷免常務理事及理事長。
二、提出理、監事選舉之參考名單。
三、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四、召開會員大會。
五、會員入會及退會之審查。
六、訂定年度工作計畫,經費預決算及事業計畫。
七、本會會務工作人員之聘用、解聘及升遷、獎懲。
八、遇有緊急重大事項不及召開會員大會時,得由理事會先為必要之措
置,再提報會員大會追認。
九、議決處分未依規定繳納會費之會員。
十、執行法令及章程所規定之事項。
十一、其他依職責應辦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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