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

條文關聯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其子公司投資大陸地區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應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